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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知识 |企业如何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企业如何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发布日期: 2021.12.29 访问量:2459 字号 A- A A+

  1.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原则是什么?

  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原则:根据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总体思路,配合我国技术标准战略的实施,通过推动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提高我国在国际标准化舞台上的竞争力为核心,提升我国在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地位,扩大我国的国际影响;提高我国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水平和能力,实现我国国际标准化工作的跨越式发展,促进我国标准化活动与国际惯例接轨,力争使我国的国际标准化活动水平接近和达到世界水平;努力发挥国际标准化活动对我国标准化工作和对外贸易的重要作用;在国际标准制定中反映和保护我国的利益,为我国的经济和贸易发展做出贡献。


  2.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可以获得哪些利益?

  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也是标准化工作的主体。发达国家的企业不仅积极参加国内标准化活动,而且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比如,德国西门子公司有1 568名雇员在269个国际机构中担任标准化职务,其中包括192名主席,48名秘书长。为什么企业要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呢?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对企业有什么利益呢?

  1)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可以有机会主导起草国际标准,也可以有机会直接参加国际标准起草工作组的工作,从而将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纳入国际标准,引导国际技术的发展,使企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国际化,提高企业的声誉和国际竞争力。例如,我国大唐移动通信设备公司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由该公司自主研究开发的TD-SCDMA技术,经过多次讨论协商,最终被ITU采纳为国际电信标准。该标准与欧洲的WCDMA和美国的CDMA2000一起成为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的三大国际标准。又如,海尔集团代表中国参加了IEC/PACT(国际电工委员会/未来技术顾问委员会),这是由我国提名的第一个由来自生产企业的专家担任IEC中高级管理层的成员,该集团的防电墙技术和双动力洗衣机技术已被纳入IEC标准提案;

  2)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可以对需要制定的国际标准、制修订中的国际标准以及实施中的国际标准,及时提出意见和提出议案,反映企业的意见和国家的要求,争取将意见和要求,纳入国际标准,以维护我国企业和国家的利益。例如,海尔集团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研究制定工作,先后参与制定LCR l.28M TDD终端一致性测试标准、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器(第3部分)光电参数测试方法、通用即插即用协议标准等3项国际标准,充分反映了我国企业的意见;

  3)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可以参加很多讨论国际标准的技术会议,可以获得有关国际标准制定、国际标准化发展动向的资料,从而能够获得大量国际标准化活动的信息。这对企业产品的发展、技术的创新,都是十分宝贵的财富;

  4)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可以结识很多技术专家,特别是本行业的技术专家。这有利于企业广交朋友,加强友谊,开拓视野;有利于企业在国际上加强交流,开展合作;有利于企业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加速发展。


  3.企业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企业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1)通过承担ISO、IEC的国内技术对口单位的方式直接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国内技术对口单位是经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批准,承担参与ISO、IEC相应TC、SC国际标准化工作的国内机构。目前,ISO的695个和IEC的169个TC、SC我国都已参加并设有国内技术对口单位,他们都直接参与着这些技术领域的国际标准化活动。根据我国正在修订的《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管理办法》,国内技术对口单位的主要职责有:

  1)分发ISO和IEC的国际标准、国际标准草案和文件资料,并定期印发有关文件目录;

  2)结合国内工作需要,对国际标准的技术内容进行必要的研究、试验、验证,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3)组织对国际标准的新工作项目提案(NP)、委员会草案(CD)、国际标准草案(DIS/CDV)以及最终国际标准草案(FDIS)等文件进行研究并提出投票意见;

  4)提出国际标准提案建议;

  5)提出ISO、IEC新技术工作领域提案建议;

  6)组织专家参加对口的TC、SC、WG的国际会议。经ISO、IEC中国国家委员会秘书处同意,可委托其他单位代表本技术对口组织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

  7)每年年底向ISO、IEC中国国家委员会秘书处报送上年度工作报告,同时抄报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

  8)根据工作情况,适时向ISO、IEC中国国家委员会秘书处提出对参加单位的调整意见;

  9)直接或通过主管部门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参加ISO或IEC的TC、SC成员身份的建议;

  10)提出参加ISO、IEC国际标准制定WG专家的名单建议;

  11)其他相关工作。企业可以通过直接承担ISO、IEC的相应国内技术对口单位的方式,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国家鼓励企业积极承担ISO、IEC的国内技术对口单位工作。企业可以向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提出承担ISO、IEC的国内技术对口单位的申请。经批准同意后,企业可以以ISO、IEC国内技术归口单位的身份,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直接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2)通过现有的ISO、IEC国内技术对口单位间接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目前,绝大多数ISO、IEC的技术机构在国内都设有相应的技术对口单位,企业有意愿参与相关ISO、IEC技术领域的活动时,可以登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网站(www.sac.gov.cn)查询ISO、IEC国内技术对口单位的信息。如果该技术领域国内已设有技术对口单位,企业需向相应ISO、IEC国内技术对口单位提出参与有关国际标准化活动的申请。根据国内技术对口单位的管理规定,国内技术对口单位有义务组织和吸收国内相关的企业参与有关技术活动,并向有关单位传递国际标准化活动的最新信息。在国内技术对口单位对相应国际标准化活动的统一组织管理下,经报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批准,企业即可获得国际标准制修订信息,实质性参与如参加相关国际会议、提名国际标准制修订注册专家和提交国际标准新工作项目提案等国际标准化活动。

  对于ISO和IEC设立了技术委员会或分委员会,而我国还没有建立国内技术对口单位的技术工作领域,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鼓励以企业为主体申请承担这些TC、SC的国内技术对口工作,代表我国参与这些TC、SC的活动,并履行国内技术对口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统计,我国尚未参加的ISO、IEC的TC、SC分别有56个和3个。


  4.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包含哪些内容?

  目前,我国对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定义是: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其他国际或区域性标准化组织活动。根据《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管理办法》,企业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主要有以下几个内容:

  1)担任国际或区域标准化组织中央管理机构的官员和成员;

  2)承担ISO、IEC等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委员会(TC)、分委员会(SC)的秘书处工作;

  3)担任TC、SC的主席或副主席,担任工作组(WG)召集人或工作组的注册专家;

  4)提出我国的国际标准提案,主持制修订国际标准;

  5)对ISO、IEC及其他国际和区域标准化组织的工作文件的研究和表态;

  6)参加或承办ISO、IEC和其他国际和区域标准化组织的技术会议;

  7)参与和组织国际标准化研讨、论坛活动;

  8)开展与各区域、各国的国际标准化合作交流;

  9)承担ISO、IEC的TC、SC的国内技术对口单位。


  5.企业如何积极跟踪国际标准化活动?

  跟踪国际标准化活动,对企业了解相关技术领域国际标准发展动态,及时调整企业生产和销售策略、把自己知识产权的技术方案提升为国际标准有着重大意义。企业如何积极跟踪国际标准化活动呢?

  1)企业需要了解本行业领域的国际标准化相关信息。包括本行业领域对应的ISO、IEC等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具体技术机构(如TC、SC)是哪些、这些国际标准、技术机构的主席和秘书处设在哪里、我国是否加入、国内是否设有相应技术对口单位等。这些信息可以通过登陆ISO网站(www.iso.org)、IEC网站(www.iec.ch)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也可以直接向地方标准化主管部门(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查询;

  2)企业需向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和国内技术对口单位提出跟踪国家标准化活动的申请。对于我国尚未加入的ISO、IEC的TC、SC,企业可向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代表我国加入该TC、SC成为参加成员(P成员)或观察成员(0成员),按照我国有关国际标准化工作规定及国际标准化技术工作程序,经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即ISO/IEC中国国家成员体批准,企业可以以ISO、IEC国内技术对口单位的身份参与和跟踪国际标准化活动。对于我国已参加的ISO、IEC的TC、SC,由于已设立国内技术对口单位,企业需向技术对口单位提出申请跟踪该技术领域的国际标准化活动。国内技术对口单位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应向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授权后,企业可以参加国内技术对口单位的国际工作组,参与和跟踪ISO、IEC有关的TC、sc的国际标准化活动。


  6.什么是采用国际标准?

  2001年12月4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

  “采用国际标准是指将国际标准的内容,经过分析研究和试验验证,等同或修改转化为我国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并按我国标准审批发布程序审批发布。”

  这一规定包含了以下内容:

  1)采用的对象是国际标准。哪些是国际标准?本书的第一部分已经做了介绍;

  2)采用国际标准时,首先要经过分析研究和试验验证,分析该国际标准符合我国国情的程度,确定是否采用或采用内容的多少;而不能盲目地照抄照搬;

  3)采用的国际标准,应按照等同或修改采用的程度划分原则,转化为我国的各层次标准,即转化为我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

  4)转化为我国各层次标准的国际标准,同样要按照我国各层次标准的审批发布程序审批发布。


  7.采用国际标准应遵循哪些原则?

  1)采用国际标准,应当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国际惯例,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2)制定、修订我国标准应当以相应的国际标准(包括即将制定完成的国际标准)为基础。除非这些国际标准由于基本气候、地理因素或基本的技术问题等原因而对我国无效或不适宜;

  3)对于国际标准中的通用基础性标准、试验方法标准,应当优先采用;

  4)采用国际标准中的安全标准、卫生标准、环保标准,应当以保障国家安全、防止欺诈、保护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为正当目标;

  5)采用国际标准时,应当尽可能等同采用国家标准。如果必须进行修改,应当将与国际标准的差异控制在合理的、必要的并且是最小的范围内;

  6)我国的一个标准应当尽可能采用一个国际标准。如果必须采用几个国际标准,应当说明该标准与所采用的国际标淮的对应关系;

  7)采用国际标准制定我国标准,应当尽可能与相应国际标准的制定同步;

  8)采用国际标准,应当与我国的技术引进、企业的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老产品改进相结合;

  9)企业为了提高产品的技术水平和竞争力,当没有相应国际标准或国际标准不适用时,可以采用国外先进标准。哪些是国外先进标准?本书的第一部分已经作了介绍。


  8.采用国际标准的程度是如何划分和表示的?

  为了规范各国采用国际标准,ISO/IEC制定了ISO/IEC指南21:1999《国际标准采用为地区性或国家标准的指南》。我国修改采用该指南,发布了国家标准GB/T 20000.2-2001《标准化工作指南第2部分:采用国际标准的规则》。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这些文件,都对采用国际标准的程度划分和表示方法做出了规定。按照规定,我国标准采用国际标准的程度,分为等同采用和修改采用。

  等同采用是指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在技术内容和文本结构上都相同;或者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在技术内容上相同,只存在少量编辑性修改。

  修改采用是指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之间存在技术性差异,并清楚地标明这些差异以及解释其产生的原因,允许包含编辑性修改。但修改采用不包括只保留国际标准中少量或者不重要的条款的情况。修改采用时,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在文本结构上应当对应,只有在不影响与国际标准的内容和文本结构进行比较的情况下,才允许改变文本结构。

  我国标准采用国际标准的程度表示代号是:

  1)等同采用:IDT(identical的缩写);

  2)修改采用:MOD(modified的缩写)。

  此外,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的对应关系,除等同采用、修改采用外,还包括非等效采用。但非等效采用不属于采用国际标准,只表明我国标准与相应国际标准的对应关系。

  非等效采用是指我国标准与相应的国际标准在技术内容和文本结构上不同,它们之间的差异又没有被清楚地标明;也包括在我国标准中只保留少量或者不重要的国际标准条款的情况。

  非等效采用的表示代号是:NEQ(not equivalent的缩写)。


  9.我国是如何管理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这项工作的?

  (1)国际标准化活动的管理体制

  我国对管理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这项工作,主要由四个方面组成:

  1)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代表中国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统一管理国内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各项工作;

  2)国务院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

  3)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

  4)国内技术对口组织具体承担ISO、IEC的TC、SC国内技术对口工作。

  (2)管理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基本原则

  在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方面,正在修订的《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国家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起草工作,积极承担ISO、IEC的TC、SC秘书处工作。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地方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应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有关技术机构和企业承担ISO和IEC的TC、SC的秘书处。

  (3)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管理规章

  我国现行的规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规章制度是1992年由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以局发文的形式发布的《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技术活动的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近年来,随着国内外标准化形势的发展,该办法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2003年6月份起,国家标准委和国内有关ISO、IEC技术对口单位等对该办法进行修订。目前,该修订草案即将出台,新的办法将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发布。


  10.地方标准化主管部门对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提供哪些指导和帮助?

  地方标准化主管部门主要是指地方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协助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具体职责是:

  1)根据我国有关国际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推动本地区的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2)联系和组织本地区企业,开展有关的国际标准化工作;

  3)联系本地区的ISO/IEC国内技术对口组织,了解ISO/IEC相关技术工作领域的工作情况;

  4)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报告本地区参与国际和区域标准化活动的最新情况;

  5)根据当地政府的政策,对本地区有关方面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给予支持。

  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可以通过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向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提出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有关内容的申请、获得国际标准化工作程序的指导和培训、获取国际标准化活动相关信息、了解国家关于国际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等。


  11.企业通过何种渠道获取国际标准化活动的信息?

  (1)向ISO、IEC等国际标准化组织直接查询

  企业可以登陆ISO、IEC网站查询ISO、IEC的有关国际标准化活动的信息。ISO、IEC网站上公布了的TC、SC秘书处的联系信息,企业也可以直接向TC、SC秘书处咨询某一技术领域的国际标准化活动信息。

  (2)向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和地方标准化主管部门咨询

  企业可以直接向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咨询有关国际标准化活动信息,也可以登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有关国际标准化活动信息。企业还可以通过地方标准化主管部门获得有关国际标准化活动的信息。

  (3)向ISO、IEC国内技术对口单位咨询

  ISO、IEC国内技术对口单位负责参与和跟踪ISO、IEC各技术领域的国际标准化活动,企业可以通过他们获得最详细国际标准化活动信息。

  (4)通过国内相关杂志了解国际标准化活动的信息

  通过《中国标准化》、《世界标准化与履量管理》等杂志进行了解。


  12.企业如何查询和索取国际标准文本及有关出版物?

  由于国际标准文本及有关出版物受版权保护,根据我国标准化主管部门与ISO、IEC签署的版权保护协议,不能向社会公众免费提供。根据ISO、IEC对其正式标准及出版物的管理规定,ISO、IEC的成员团体负责ISO、IEC国际标准文本及有关出版物在本国的销售。在我国,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是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授权负责销售ISO、IEC国际标准文本及有关出版物的惟一部门。企业可以直接向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查询和购买国际标准文本及有关出版物。其联系方式如下:电话:010-58811350,传真:010-58811350,电子邮件:yungt cnis.gov.cn,网址:http//www.cssn.net.cn。

  为了便于社会公众对国际标准文本及有关出版物的查询,ISO、IEC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网站上提供了ISO、IEC正式国际标准及有关出版物的题录简要信息的查询。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对于承担了1SO、IEC国内技术对口单位的机构或企业,由于工作需要可以免费获得ISO、IEC正式标准和有关出版物。但是必须履行以下条款:

  1)用于采用国际标准工作;

  2)用于科学研究;

  3)用于内部技术参考资料的翻译;

  4)用于开展非盈利性的其他标准化的相关工作;

  5)不作为任何盈利目的、不进行任何未经许可的散发或宣传。


  13.企业如何提出制定国际标准新项目?

  企业提出制定国际标准新项目应做好以下工作:

  (1)获取国际标准化工作的相关信息

  企业应了解要制定的国际标准新项目在ISO、IEC是否有相应的技术工作领域(即TC、SC、WG),TC、SC、WG的编号是什么,相对应的国内技术对口单位是谁等。这些信息的获取可以直接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咨询,也可以通过向行业和地方标准化主管部门咨询获得。

  (2)草案准备工作

  学习《ISO/IEC导则第2部分:国际标准结构及编写规则》,并根据规定撰写中、英文版国际标淮新项目草案。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网站(www.sac.gov.cn/std)下载国际标准新工作项目表格,并填写完整。

  (3)草案的审批和提交

  草案准备完成后,应提交相应的国内技术对口单位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国内技术对口单位应将国际标准草案文本和电子文件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批。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收到国际标准草案,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协商一致后,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向ISO、IEC正式报出。


  14.企业如何对国际标准草案提出意见?

  对国际标准草案提出意见,可以最大限度的消除国际标准中对我国的不利因素,在国际标准制修订过程中融入符合我国经济利益的技术要求,可以极大地有利于我国企业跨越对外贸易中的技术壁垒。企业对正在制定或修订过程中的国际标准草案提出意见,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承担ISO、IEC的国内技术对口单位

  对于承担了ISO、IEC的国内技术对口单位工作的企业,经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授权后,可以直接获得国际标准草案,并且需要根据国际标准工作程序,及时对国际标准草案进行表态和提交意见。

  (2)通过ISO、IEC的国内技术对口单位提出意见

  如果企业没有承担ISO、IEC的国内技术对口单位工作,而是通过参加有关国际会议或其他途径获得国际标准草案,并需要对该国际标准草案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那么则需要通过负责该国际标准工作的国内技术对口单位间接对国际标准草案提出意见。企业应将对国际标准草案的意见提交相应的ISO、IEC国内技术对口单位,经国内技术对口单位将国内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协调统一后,以ISO、IEC国家成员体的名义对外报出。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在我国,ISO的国际标准投票的管理与IEC不同。IEC所有阶段的国际标准草案投票都是由国内技术对口单位通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网站上的国际标准投票系统,将投票结果传到国家标准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最终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统一对外报出。ISO的DIS(国际标准草案)和FDIS(最终国际标准草案)阶段的投票采取了和IEC投票同样的管理方式,而NP(新项目提案)和CD(委员会草案)阶段的投票,则是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授权后,由国内技术对口单位直接对ISO、IEC的TC、SC报出。


  15.企业如何申请参加ISO/IEC工作组?

  ISO、IEC的工作组/维护组/项目组(WG/MT/PT,简称工作组)是直接负责国际标准制修订的机构,直接承担国际标准草案的编写工作,并根据各国的对国际标准各阶段文件的评议意见对国际标准制修订草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参与ISO、IEC的工作组是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最实质性的工作。工作组成立后,即被赋予完成某项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的任务。TC、SC的秘书处将向本TC、SC的P成员、A类和D类联络组织征集参加本工作组的专家。

  对于承担了ISO、IEC国内技术对口单位工作的企业,在TC、SC征集参加本工作组专家时,向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提出参加工作组的申请,经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对外报出我国参加工作组的注册专家人选。

  对于大多数没有承担ISO、IEC国内技术对口单位工作的企业,应向相应的TC、SC的国内技术对口单位提出申请,经国内技术对口单位协调意见之后,报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审核。经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同意后,对外报出。

  如果我国尚未申请加入ISO、IEC的某些技术委员会或分委员会,因为我国不是这些TC、SC的P成员,我国专家无法加入这些TC、SC设立的工作组。


  16.企业如何申请参加ISO/IF.C技术工作会议?

  根据我国对参加ISO/IEC技术工作会议的管理规定,如果是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团参加的ISO/IEC技术工作会议,则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通知国内有关部门或企业报名参加会议。

  如果不是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团参加的国际会议,则由ISO、IEC国内技术对口单位组团参加会议。因此,对于承担了ISO、JEC的国内技术对口单位工作的企业,则可以直接向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申请组团参加ISO/IEC技术工作会议,经批准同意后,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统一以ISO、IEC成员团体的名义对外报名。

  如果企业不是ISO、IEC的国内技术对口单位,应向相应的IS()、IEC国内技术对口单位申请参加会议,经国内技术对口单位协调并整理完组团方案后,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经批准后,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统一以ISO、IEC国家成员体的名义对外报名。


  17.企业如何申请承担技术委员会或分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我国鼓励企业申请承担技术委员会或分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目前,国家标准委正在修订的《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管理办法》中,也明确提出“国家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起草工作,积极承担ISO、IEC的TC、SC秘书处工作。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地方标准化主管部门应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有关技术机构和企业承担ISO和IEC的TC、SC的秘书处”。

  根据《ISO/IEC导则》的规定,当一个技术委员会(TC)或分委员会(SC)秘书处放弃承担秘书处工作,或新成立了TC或SC,该TC、SC的P成员则可以申请承担该TC、SC的秘书处。

  企业承担TC、SC的主席或秘书处,应向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说明愿意为秘书处的正常运转提供必需的办公条件和工作人员,同时将推荐的秘书人选的详细信息报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经批准同意后,由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以ISO、IEC成员团体的名义向ISO或IEC申请。


  18.企业的专家担任技术委员会或分委员会主席的条件是什么?

  技术委员会或分委员会主席在相应的国际标准技术工作领域具有重要的影响,企业的专家担任技术委员会或分委员会主席的条件是:

  1)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能够引导和主持国际会议;

  2)要从事本专业领域工作多年,熟悉本专业领域的历史和发展情况;

  3)熟练掌握ISO/IEC导则和有关ISO、IEC工作规则。

  担任TC或SC的主席,一般需要在相关的国际标准化领域有较长时间的工作经历和经验积累,在该工作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企业的专家首先应连续参加ISO、IEC相应的TC、SC的年会,并在会议上积极发言,为该TC、SC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同时应积极参加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组的工作并争取担任工作组召集人,在工作中熟悉国际标准的制修订程序,提高自己的综合协调、组织和语言能力,与其他国家的标准化专家,特别是该TC、SC秘书建立联好的关系,为成功担任主席奠定基础。


  19.企业的专家如何争取担任工作组的召集人?

  工作组是由某一个TC、SC的P成员、A类联络组织和D类联络组织分别指派的有人数限制的专家组成,旨在共同处理分配给工作组的特定任务。工作组的专家均以个人身份参加工作,而不是作为指派他们的P成员或A类联络组织、D类联络组织的官方代表。

  由于ISO、IEC的工作组召集人,对国际标准的最终形成有很大的影响,因此,促成我国企业的专家担任工作组召集人,可以使我国在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中最大程度的获利,对于推动我国对外贸易有着重要的意义。来自企业的专家,如果希望争取承担工作组召集人,应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

  1)企业将推荐人选报国内技术对口单位,经国内技术对口单位协调同意后,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核。最后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向ISO、IEC的TC、SC报出;

  2)所推荐的人选需长期跟踪并积极参加TC、SC会议和各项标准制修订活动,并且在TC、SC中有一定的知名度和良好的人际关系。因为,工作组召集人是在TC、SC会议上确定成立工作组时立即指定的。也就是说企业承担工作组召集人,必须做到对TC、SC的深入参与。


  20.企业高层管理者如何参与竞选ISO/IEC高层领导职务?

  ISO/IEC高层领导职务是指ISO/IEC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ISO/理事会成员、ISO/TMB成员、IEC/理事局成员、IEC/SMB成员以及ISO、IEC的战略顾问组成员等职务。推举我国专家担任ISO/IEC的高级管理职务,是我国国际标准化工作取得突破的工作目标之一,国家将鼓励、扶持和引导国内大型企业的高层管理者积极参与ISO、IEC高层领导职务的竞争。

  企业高层管理者在参与竞选ISO/IEC高层领导职务时,不代表企业参加竞选,而是代表国家。企业高层管理者参与竞选需要ISO、IEC的国家委员会向ISO、IEC推荐。在我国,是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向ISO、IEC推荐人选。竞选是在ISO/IEC高层领导任期即将结束之前,根据ISO、IEC章程的规定,由ISO、IEC各国家成员体在诸多候选人中投票选举产生下任继承者。因此,企业高层管理者若希望竞选某一ISO/IEC高层领导职务,需将推荐人员及中英文简历等材料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查同意后向ISO、IEC报出。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将建立具备一定资质的参与竞选ISO/IEC高层管理人员的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数据库,并组织对这些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国际标准化工作知识培训,对于经过选拔,拟参加竞选ISO/IEC高层管理职务的培养对象,将组织这些高层管理职务候选人随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代表团一同参加ISO、IEC大会等高层次管理层会议,通过大会期间的多双边会谈等多种形式,扩大影响、树立形象、建立关系,为我国候选人参与竞选早做准备。


  21.企业如何申请承办ISO/IEC各层技术工作会议?

  根据我国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有关规定,在我国承办国际会议应以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名义主办,由ISO、IEC国内技术对口单位承办。国内技术对口单位也可申请与其他有关部门共同承办。

  如果企业是ISO、IEC的国内技术对口单位,则可以直接向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申请承办ISO/IEC技术工作会议。如果不是,则需要向国内技术对口单位提出申请,按照我国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有关规定,由国内技术对口单位再向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可与国内技术对口单位共同承办国际会议。


  22.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有哪些指导性文件?

  1)《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规章草;

  2)《ISO/IEC导则第1部分:技术工作程序》;

  3)《ISO/IEC导则第2部分:国际标准结构和编写规则》;

  4)《ISO章程》;

  5)《IEC章程》。


  23.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有哪些参考文件?

  1)本书第四部分附件2“ISO技术委员会和分委员会名称一览表”和附件3“IEC技术委员会和分委员会名称一览表”;

  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编纂、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的《国际标准化工作手册》,第四部分ISO/IEC技术委员会/分委员会国内技术对口单位;

  3)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编纂、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的《国际标准化教程》(中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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